****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9时至2025年3月4日15时在****(https://jy.****.cn/ObjDeital?id=189********88188673)网络平台上对******公司债权资产进行了公开处置,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转让标的:******公司债权
二、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9日,******公司债权本金3,500.00万元,利息3,618.03万元,本息合计7,118.03万元。
抵押物为:
1.**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名下位于位于**市机场南路3322A号7,808.30㎡商业/旅游文化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嘉国用(2014)第3940-03号];
2.**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名下位于位于**市机场南路3366A号6,067.80㎡商业/旅游文化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嘉国用(2014)第3940-02号];
3.**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名下位于位于**市机场南路3366号15,346.90㎡商业/旅游文化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嘉国用(2014)第3940-05号];
4.**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名下位于位于**市机场南路3388号12,069.2㎡商业/旅游文化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嘉国用(2014)第3940-04号]
5.张俊红名下位于**市富城路888号30,014.10㎡养殖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嘉国用(2014)第2760号]及地上2,895.54㎡建筑物[权证号:**市房权证嘉市字第****8005号、**市房权证嘉市字第****8004号];
抵押物均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甘(2018)**市不动产证明第****881号、甘(2018)**市不动产证明第****059号];
自然人张俊红、张宇剑及**首嘉文化旅游产业园为本笔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法院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2019)甘02民初103号《民事调解书》
三、挂牌价格:
转让底价:1200万元,保证金:120万元。
四、交易结果
本次交易活动结果如下:意向受让方报名人数1人,出价人数1人,意向受让方为****,报价为1200万元。
五、交易规则及成交确认
根据交易规则,****现对交易结果补登3个工作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含刊登日)起3个工作日止。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六、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交易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就本次交易活动向****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意向受让方除外)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竞价活动。
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先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交书面异议及佐证材料。
(二)公告期内,有新的意向受让方提出参与交易的,应在提交异议的同时缴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到****指定收款账户,办理交易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再次在****网络平台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新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交易规则参与交易活动。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153****3132、133****3988
传真:0931-****001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4800号
公司风险合规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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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