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05】
某部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和
需求参数公示
(****)
我部拟对辅助岗位人员服务项目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意向、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辅助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辅助岗位人员5名,预算总金额89.6万元。(具体技术参数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未取得该证明的,须承诺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满足此项要求。
五、服务地点
**市**区
六、公示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5-****9025 156****7126
传 真:0755-****9051
地 址:**市**区
监 督 人:高先生
监督电话: 0755-****9033 133****9932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附件:1.采购需求明细表
附件:2.技术参数标准和服务要求
3.采购需求修改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