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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县机场场外市政道路及**县市政项目配套拌和站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地区**县机场场外市政道路及**县市政项目配套拌和站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地区**县机场场外市政道路及**县市政项目配套拌和站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自治区**地区**县**镇吉让村
4、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地4000平方米,设置水泥混凝土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65000立方米/年;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14000立方米/年;水稳料生产线1条,设计产能15000立方米/年。属**县机场场外市政道路及**县市政项目配套拌和站,运行时间随**县机场场外市政道路及市政项目施工结束而结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军
联系电话:135****1310
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
三、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