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项目编号:****
本项目比选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2025年2#垃圾吊行车大修进行公开比选。
2.1项目概况:比选人2#垃圾吊行车为QZ12.5t×22.8m桥式起重机,起重机工作级别为A8级,起升机构和大/小车运行机构工作级别均为M8级。2#垃圾吊行车已运行20年,存在一定的隐患,主要表现在走轮啃轨、减速机漏油、平台、栏杆变形、钢丝绳卷筒磨损等。为保证2#垃圾吊行车稳定运行,开展本项目。
2.2项目名称:****2025年2#垃圾吊行车大修
2.3项目地点:****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2.4主要承包范围及内容:
1)2#垃圾吊行车大小车走轮更换;
2)2#垃圾吊起升减速机、电机、钢丝绳卷筒更换;
3)2#垃圾吊行车部分大小车轨道更换;
4)2#垃圾吊行车平台、栏杆更换、防腐;
5)本项目除主体设备由比选人提供外,施工机具、辅材、安全措施由竞选人提供。
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工期
2.5.1 提交方案时间:合同生效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提交完整、合格的施工方案并通过比选人审批(需比选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工签字同意)。若逾期提交施工方案或通过审批,视为中选人违约。上述施工方案未通过比选人审批,中选人不得进场施工;对工期造成影响的,由中选人承担责任。
2.5.2 施工工期:8天,自比选人通知的进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进场时间暂定2025年4-5月,具体进场时间由比选人提前5天通知。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
3.1.2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修理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或B级以上资质;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满足竞选项目要求的施工能力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安全环保管理能力、以及遭遇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市场变化、社会突发事件等事件(如:疫情、天灾、安全事故、市场不利变动等)的应急处理等能力。
3.1.5近一年纳税信用评级不得是D级。
3.2业绩要求:
竞选人2022年1月1日至比选截至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3.3财务要求:
竞选人具有满足比选约定的交易条件所必需的资金实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运营正常;竞选人不得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信誉要求:
竞选人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记录有经营异常信息;****集团****公司其他全资、****公司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符合本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总则部分1.4款的竞选人资格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选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之间(**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向联系人发送邮件索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间以竞选人报名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获取比选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有竞选人合法鲜公章的授权证明扫描件(格式自拟),并明确比选项目的名称和比选项目编号。
5.1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8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为****209室,接收人标书代写邱老师。
5.2竞选文件可邮寄。若竞选人不能到现场参与比选开标,可采取密封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209室,邱老师(收),电话:023-****7616。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为企业自主实施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竞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文中虽采用“招标”、“中标”、“竞选”字眼,但仅为描述方便而使用上述词语,不受《中华人民**国竞选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约束,同时,保留比选人不具理由在任何阶段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
比 选 人:****
地址:****碚区童家溪镇五星路101号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23-****7607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