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武店镇石灰窑监管综合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1、****公司****公司
2、****公司
3、****公司****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武店镇石灰窑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2、招标人名称:****
3、项目地点:**县武店镇境内
4、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6、项目控制预算:90000元。
7、项目最高投标限价:81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付款方式:项目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1、****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东三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站长
电话:186****7117
地址:**县武店镇经武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工
电话:151****2220
地址:****中心A座28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