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05 08: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 | **市 | ****年 | **利永贞****公司 | 项目租用内****公司拟建设的标准化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71140㎡,总建筑面积70894.926㎡,本项目租用面积为17000㎡,建设2条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生产线,设计生产10万t/a铝合金棒、10万t/a铝合金扁锭。配套建设4台75t/h的矩形倾动式熔保炉(两台保温炉,两台熔炼炉),一套炒灰设备,同时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1大气环境:熔保炉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满足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燃气炉排放限值要求;炒灰处理系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因此本工程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 水环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使用不外排。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的同时,严格控制拟建厂区污水的无组织泄漏,严把质量关,杜绝因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与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对厂区及其附近环境敏感地区的水井定期进行检测,保护评价区地下水**。 3声环境: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实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杜绝混合存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措施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2 | ****年产20万吨高强高韧特种精密铝合金材料项目 | **市 | ****年 | **利永贞****公司 | 项目租用内****公司拟建设30万吨高精铝合金项目(正在编制环评报告)的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71140㎡,总建筑面积70894.926㎡,本项目租用面积为17000㎡,建设2条高强高韧特种精密铝合金生产线,设计生产10万t/a铝合金棒、10万t/a铝合金扁锭。配套建设4台25t倾动式熔保炉(两台保温炉,两台熔炼炉),炒灰处理系统,循环水池等公辅设施依托年产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 | 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分别满足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燃气炉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因此本工程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 水环境: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生产工艺用水为车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在设计、施工中采取了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产生废水渗入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以上措施容易实施,并且可取得明显效果,防治措施可行。 3声环境: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因此,本工程实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杜绝混合存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措施处置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3 | ******公司环保改性塑料颗粒、再生塑料颗粒、滴灌带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科左中旗 | ******公司 | **中环****公司 | 项目位****工业园区内,厂区总占地35000m2,本次**滴灌带生产车间1#1000m2、滴灌带生产车间2#1000m2、破碎造粒生产车间3#750m2、原料库1000m2、成品库 200m2位于2#车间内,建设破碎生产线1条、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生产线15条,其中贴片滴灌带12条、滴灌带管件生产线2条、滴灌带主管生产线1条,PVC管生产线5条,及其附属设施,年回收处置废旧滴灌带5万t,年回收处置废地膜、废管材、废塑料5万t,年生产再生PP/PE塑料颗粒10万t、滴灌带2万t、PVC管3万t。 | (1)环境空气:3#车间(造粒生产线及烧网):2 条造粒生产线各设置 1 套集气罩(共 2 套),收集后的废气统一经 1 套“三级可再生活化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 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烧网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由管线连 接至造粒生产线废气处理措施,与造粒生产线共用 1 套废气处理措施。 1#车间(滴灌带生产线):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各设置1 套集气罩(共 12 套),收集后的废气统一经 1 套“三级可再生活化活性炭吸附 设备”进行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2#车间(PVC 管、滴灌带管材、滴灌带管件):生产线各设置 1 套集气罩 (共 8 套),收集后的废气统一经 1 套“碱液喷淋塔+三级可再生活化活性炭吸 附设备”进行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排放。 造粒生产线及滴灌带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未被集气罩收集的部分以无 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废旧塑料破碎采用湿式破碎,产尘量极少,无组织排放。每条 PVC 和滴灌带生产线混料设备均配备 1 个收尘袋(共 20 个),减少 粉尘排放。 (2)水环境:生活污水经由 1 座 15m3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放至宝**精****处理厂。清洗废水经 1 座 1000m3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至宝**精****处理厂;冷却废水经 1 座 500m3冷却水池循环使用。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造粒机、挤出机、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声级为 70~85dB(A),项目设备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了消声减振处理,均置于室内,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收集后暂存至 1000m2废料暂存区,重新返回至造粒生产线中进行造粒。烧网炉排渣、废布袋、废滤网、原料分拣杂质均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填埋场填埋。沉淀池污泥暂存沉淀池,拉运至宝**精细化****填埋场填埋。收尘袋收尘集中收集后, 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拉运至宝**精细化****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的原则进行处置/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在 10m2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
| 4 | 内****公司年产140万吨铸锻件项目 | **区 | 内****公司 | ******公司 | **高炉一座、熔炼、连铸车间、废钢车间、减速机锻件加工车间、环段车间、主轴加工车间、自由锻车间、棒材车间、电渣重熔车间、渣处理车间、棒材库、生产辅材库等建筑物,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40万吨铸锻件的生产能力。 | 1大气环境:本项目烧结工序燃料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集尘罩及除尘管道进入除尘器除尘后由40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工序料仓废气由筒仓顶部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统一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工序配料、混合废气通过集尘罩及除尘管道进入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烧结机烟气经四电场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SCR脱硝后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SO2、NOX、氟化物、二噁英排放限值的要求;烧结饼破碎、成品筛分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矿焦槽系统及炉顶受料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覆膜滤料)净化后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高炉出铁场废气采取重力除尘+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热风炉煤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后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的要求;煤粉制备及输送过程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工艺后由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修罐库废气由1根2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的要求;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的要求;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球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混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均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落砂、砂回收、去冒口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打磨、机加工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均能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颗粒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喷涂废气进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氧化器(RTO)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TVOC、苯系物、NMHC、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的要求;电渣重熔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中颗粒物、氟化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生产工序废水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拟建项目投产后,项目区污水收集管网、化粪池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后,对地下水影响较小。本项目在车间地面硬化,收集的固废在车间内的暂存间暂存,定期处理。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对厂区地面采取防渗、防污措施,高炉系统、除涂装车间外其余车间、循环水池、冲渣池、事故水池、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涂装车间、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采以上措施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尽可能地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对于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噪声源,安装减振支座,同时将设备置于室内。根据预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抹布、漆渣,在车间南侧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直接送原料场灰仓回用于生产,炉渣、脱硫废渣等不在厂区暂存,外售**筑金****公司做建材,废吸附剂、废耐火材料、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