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桥市监所办公楼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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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桥市监所办公楼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龙桥市监所办公楼维修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桥市监所办公楼维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成交)金额:96600元(大写:玖万陆仟陆佰元整)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四楼财务装备科。 联系电话:0551-****6611。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项目中标通知书待公示结束中标结果无异议后发放,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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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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