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市新****公司“**市新**沙潭江住宅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区公车**滨港大道东侧
二、项目概况
(一) 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地字第****022023YG****356号):总用地面积13491.14㎡,净用地面积10568.14㎡,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建设规模:>10568.45且≤26239.95㎡,容积率:>1.0且≤2.483,建筑密度:≤35% ,建筑限高 :≤60米,绿地率:≥30%,配备车位:按相关规范设置。
(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491.14㎡,净用地面积为10568.14,总建筑面积为,17551.24㎡(1#住宅7564.48㎡、2#住宅6820.86㎡、3#住宅2967.77㎡、水泵房出地面楼梯间198.13㎡),总计容建筑面积18302.02㎡,容积率为1.73,建筑密度为26.1%,绿地率为30.01%。
(三) 建设方案:建筑立面设计方案一。
三、公告地点
(一)《**日报》《南国早报》《**日报》等任何一家覆盖**新闻的综合类报纸媒体。
(二)****网站: http://fcg.****.cn。
(三)项目所在地现场:**市**区企沙大道西侧。
项目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以登报公示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业主在拿到此函后须尽快进行现场及登报公示)内送达****建设工程规划科(联系电话:0770-****075,**市**区**路30号天马大厦****,邮编:538001)。
四、本案图示
区位图
总平图
鸟瞰图
鸟瞰图2
透视图
内庭透视图
夜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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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