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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检察院电梯维保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12:49 |
| 预算金额 | ¥12.3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斌、曾佳、刘美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799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华林路25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志英0591-****58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斌、曾佳、刘美云0591-****799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签到表.pdf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省检察院电梯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省检察院电梯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监局“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由电梯原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施工单位进行电梯维修”的规定要求,为确保电梯运行安全,该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8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市**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刘志英0591-****589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林斌、曾佳、刘美云0591-****7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