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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按照(宛财购〔2021〕2号)《****财政局****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理的范围主要是2024年1-12月除小额零星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含已开展采购活动尚未签订合同、****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清理主要方式
各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填写《2024年1-12月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附件)。并于2025年3月12日前与自查清理情****财政局(电子版发送至****@126.com,无相关情况也需报送)。
县财政局将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开展重点核查。核查结束后,对核查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希望各单位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检查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评价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政府采购入围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项目统计表(采购人填报)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