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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单位、****财政局、各入围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精神,****组织实施了2025年度**市市本级(含经开区)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阶段征集工作,确定了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切实保障采购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需要,规范项目二阶段采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本级****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以下简称 采购单位 )在项目协议有效期内,针对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二、有效期限
本次物业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时,应结合服务内容、项目预算金额和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凭批复的采购项目计划在 苏采云 系统中直接选定供应商。
四、监督检查
****按管理的要求通过系统反馈的采购人评价、供应商违规预警提示信息、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开展履约及售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将在框架协议系统公布。
****电话:0510-****2288
****电话:0510-****7730
****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