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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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预算管理一体化的相关工作要求,学校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学校2025年度各类采购项目实施,提升采购工作效率,****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5年第二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学校2025年度预算,且****学校采购限额(货物和服务20万元,工程30万元)以上的各类采购项目,按项目类型(货物、工程、服务)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

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的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

3.项目预算金额;

4.预计采购时间。

三、2024年度已公开采购意向但未实施的采购项目,如需在2025年继续采购,还应再次公开。

四、具体工作要求及安排

1.请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前,将《****大学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征集表》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c2022@nefu.****.cn。经****汇总后,政府采购限额以上****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学校采购限额****学校站上进行采购意向公开。

2.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作为采购意向公开的责任主体,应确保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政府集采、学校直接采购,以及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外,其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未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开展后续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学校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参考《通知》要求执行采购意向公开。

3.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充分考虑在发布采购公告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的要求,及时报送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以免因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影响采购进度。

4.各单位报送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联系。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电话:****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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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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