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度第一批国有企业资产产权转让交易成交结果公示
由****组织的**县2025年度第一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于2025年3月4日10:00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举办公开竞价活动,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心写字楼A栋13-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二、****中心写字楼A栋14-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三、****中心写字楼A栋15-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四、****中心写字楼A栋16-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五、****中心写字楼A栋17-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六、****中心写字楼A栋18-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七、****中心写字楼A栋19-1号;
成交价:****539.86元;竞得人:****;
公示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
公示说明:
竞买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竞价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部门:****
投诉电话:085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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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