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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56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宁规划**规〔2021〕7号)等规定,****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办法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9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办法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反馈。
联系人:沈闯
联系电话:****2013
通讯地址:****新区天浦路1号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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