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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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港澳台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港澳台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53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该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

(一)重大科技开放**平台建设项目

1.国际大科学计划推进项目

深入践行国际科技**倡议,支持有关国际大科学计划重要承载机构建设高水平国际科技**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任务承担能力、开展高质量联合科学研究、加强高层次国际科技与人才交流。定向组织申报,经专家论证,按任务需求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相关设区市、县(市)、高新区等共同支持。

2.境外重大研发机构建设项目

支持我省在境外建设的重大研发机构,依托境外创新环境和高端人才,开展高质量跨境研发与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定向组织申报,经专家论证予以支持。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3.省地共建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支持地方重点引进境外一流高校、****公司等在我省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技术研发和转移业务,促进境外先进技术成果在我省实现有效转化和产业化。****事业单位,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申报条件:机构有优质稳定的境外**渠道;有较好的专业团队、满足业务要求的工作条件、明确的跨境技术研发和转移服务章程和业务发展规划;有一定的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收入或相关业务投入;已获地方有关部门签约重点支持和地方资金投入。

(二)“一带一路”创新**项目

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海外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推进创新能力开放**。优先支持国家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与海外共建单位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和转移转化。加强支持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主要外方**机构所在国应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国家名单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国别专区栏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申报项目须在**方所在国实现应用示范。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方总预算的50%。

(三)港澳台科技**项目

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跨境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企业参与。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方总预算的50%。

(四)双边创新**项目

1.落实我省与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签署的科技**协议或谅解备忘录,聚焦双方确定的重点领域,共同支持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方总预算的50%。根据省科技厅与相应国别计划主管部门共同商定的征集计划,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支持与创新型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机构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助力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支持与德国、英国、芬兰、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与我省签有**协议的国家**。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企业参与。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国别不包括新加坡、挪威、以色列。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方总预算的50%。

二、申报要求

1.确保境外**机构符合要求。对于“一带一路”创新**项目、港澳台科技**项目、双边创新**项目,项目的主要境外**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公司,****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

2.提供规范的**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一带一路”创新**项目、港澳台科技**项目、双边创新**项目的境内外**双方机构就**项目已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单位签署**协议或**意向书。申报时仅有**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协议文本。省地共建跨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应提供具有境外**渠道、获地方签约重点支持和地方资金投入等方面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其他事项

我校限额推荐5项,请有意申报者登录**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cn/js-home/home)完成注册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已有账号的无需注册),如超项,科技处进行遴选后择优推荐。 ****学院汇总排序后提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日,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沈致远

邮箱:shenzhiyuan@njucm.****.cn

联系电话:025-****1065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6日

**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港澳台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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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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