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新凯商贸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凯商贸楼建设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新凯商贸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1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新凯商贸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商贸楼建设项目已由张家****商贸楼建设项目张数投备〔2025〕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商贸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镇港城大道西侧,新****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47亩,**总建筑面积9363.97平方米,建设一幢6层商住楼,其中餐饮居住用房8092.87平方米,架空停车场772.43平方米,水池泵房498.67平方米。配套室外场地、道路、绿化、停车位、综合管线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2885.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370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6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4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4.47亩,**总建筑面积9363.97平方米,建设一幢6层商住楼,其中餐饮居住用房8092. 87平方米,架空停车场772.43平方米,水池泵房498.67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停车位等配套工程。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2)或(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4)。以下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2、申请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 (3)工程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设计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2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4)工程监理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合同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监理;; 注:第(1)、(2)项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若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还需提供其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第(3)项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若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还需提供其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否则视为未提供。 第(4)项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上的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上述业绩以**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企业信息库。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1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频道 https://ggzy.****.com/TPBidder/bidderLogi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7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 **市****管理处 0512-****1559 11. 联系方式(异议)
2025年03月06日 附件-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方案
第一阶段评审:
定标因素 一、定标方法: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 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二、定标因素: 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15%(含)~15%(含)】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如果有超过偏差率【-15%~15%】范围的,所有单位须进行价格竞争,计算其偏差率,根据偏差率大小参考判断报价优劣,偏差率最小为最优,以此类推。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 2.1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2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2.3 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负责人均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定标因素进行评审,根据上述人员配备要求进行评价,写明推荐理由。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按定标当日最新有效的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若无最新有效的则按最新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房建总承包)(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为准)。 4、设计方案 1)、设计构思与创意;2)、方案设计完整度; 3)、总体布局及功能配置;4)、设计选材应用(包含新材料、 新工艺的应用);5)、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 注: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审,投票确定并写明合理理由。 三、定标程序: 1、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标准和方法等;采用票决法的,****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定标会应 ****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 (2)招****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监****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3****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应当回避: ①中标候选人的法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 3、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 议或投诉。 5、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逾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