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镇双河村竹笋加工设备购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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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镇**村竹笋加工设备购买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三溪镇**村竹笋加工设备购买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街道双龙村荷花组

成交金额:8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三溪镇**村竹笋加工设备购买项目

服务范围:拟对原**粮站进行改造,**冷库、竹笋加工相关设备购置安装等。

服务时间:8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光英、汪志祥、章泽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三溪镇**村、**县**镇**路**国际102-202,联系电话:138****7337、138****86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三溪镇**村

联系方式:138****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县**镇**路**国际102-202

联系电话:138****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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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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