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5年副产氨水(试用)自提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副产氨水(试用)自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自筹,招标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副产氨水(试用)自提服务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
(001)2025年副产氨水(试用)自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年副产氨水(试用)自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3、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4、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等国家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记录的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6日08时30分到2025年3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到****119室进行报名:⑴营业执照副本;⑵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⑶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⑷标书费:500元,售出不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9:30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南楼会议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南楼会议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标书代写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办公地址:****开发区
联 系 人: 杨童瑶
联系电话:024-****8100-8703
邮箱: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赵蔓彤 周新宇
联系电话:024-****1000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