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2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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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2****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2号

****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3.1.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5年3月6日

****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要求”3.1.3和3.1.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更正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得0.5分”更正为”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0.5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的“注”③增加“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增加“5.构成合同价格的所有清单工程量应以经财政二次评审后最终确认工程量为基准,****分所包含的价格清单结算以财评二次评审后确认工程量形成的对应总价部分控制价为计算基础,按投标人的投标下浮比例同比例计算;总价部分价格清单以外的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4、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日期:2025年3月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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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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