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鉴定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质量评估的通知》要求,****结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案促改工作,对**市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开展了质量评估工作,评估范围包括了9家市属技工院校、34家市属用人单位,现将质量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机构质量评估得分情况
(一)优秀等次
河****学院、****学院、****教育中心****学校)、****学院为优秀等次。
(二)良好等次
****煤矿****学校、**宣工****公司技工学校、****学校、****学院、****煤矿****公司、**宣工****公司为良好等次。
(三)合格等次
蒙牛****公司、蒙牛特仑苏(****公司、******公司为合格等次。
二、对未开展质量评估的评价机构及处理意见
(一)****集团****公司、******公司等22家评价机构未长期未开展评价工作,未参加此次质量评估,未提交自查报告,**心将启动终止备案程序,取消其备案资质。
(二)******公司、张家****学校有限公司、**天原无****公司3家评价机构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或提出了主动终止备案的申请。对于以上3家评价机构,**心将启动终止备案程序,取消其备案资质。
(三)凯悦汽车大部件制****公司,由于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人员出现变动,没有开展质量评估自查工作,没有提交质量评估自查报告,**心拟暂停其评价机构资质。
(四)张家****学校、**新天科****公司、******公司3家评价机构,主动参与了此次质量评估,提交了自查报告。对于以上3家评价机构,**心拟保留其备案资质。
按照《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终止备案工作指南(试行)〉通知》(冀职鉴字〔2024〕1号)的规定,主动申请撤销备案或拟被撤销备案的评价机构(具体情况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313-****630。
附件:**市市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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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