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建工三建]****公司**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花纹钢板材料标段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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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询价函
根据《****集团****采购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花纹钢板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花纹钢板材料
招标编号:****
项目地址:**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位于**县上派镇司空山路与北张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79919.30㎡,其中:居住用地面积约59753.20㎡,总建筑面积约16万㎡,具体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相邻代建地块代建道路绿线部位用地面积约5944.88㎡,代建幼儿园用地面积约5400.01㎡(建筑面积不小于4168㎡的9班幼儿园和3班托儿所,幼儿园须精装交付),代建居住地块西侧四合路至北张路段规划支路面积约6822.25㎡。本次拟招标**县FX202356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花纹钢板材料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法人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2、计划工期:总供货日期50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必须送货到指定地点。;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电子标服务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零元整(¥:0元)。
5、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元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返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6、招标控制价(含税):69190.46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附件一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8、报价包含费用: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连接件、材料加工费用、连接件等辅材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 卸车费 、利润、税费、材料进场复试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9时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①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支付至结算量的60%。合同履约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量的75%(需要提供全额发票),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5%,甲乙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六个月内支付至95%,尾款甲乙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2年后无息付清。
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不计利息)。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投标人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张工,电话:173****5744。
2、招标部门:****中心。
地址: ****公司院内13栋3****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董工,电话:055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