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小额零星工程(装修)设计协议供应商 |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装修设计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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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6日 19:3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方仁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857/95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和宁路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592-****18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金泰路318****中心A栋608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方仁荫、0592-****857/95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额零星工程(装修)设计协议供应商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5:00”,现变更为“2025年3月12日15:00。”,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标书代写
2.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一)技术评分(A)标准(满分70分):”的第8项号为“根据供应商对设计资料整理的规范性制度(包括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措施:前期资料、方案文本、地勘报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往来文件、收文、设计资料等)进行评价:制度内容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且适用本项目的得3分;制度内容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但存在部分不适用的得2分;制度内容仅提供部分内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现更正为“供应商承诺在成交后遵守行业内保密义务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响应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和宁路5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592-****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泰路318****中心A栋608单元
联系方式:方仁荫、0592-****857/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仁荫
电 话: 0592-****857/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