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购信息,现将**LNG 2025年第二批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LNG110KV GIS六氟化硫气体微水及压力在线监测改造 |
此项目为**LNG110KV GIS六氟化硫气体微水及压力在线监测改造 |
2025年5月 |
1.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有关六氟化硫气体微水及压力在线监测改造服务业绩。标书代写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工作范围描述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日期页复印件; 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扫描件及订单所对应的服务完成的证明材料。 (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标书代写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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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