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罚没机动车辆转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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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警察局罚没机动车辆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5/3/7】

挂牌披露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2025)1110****警察局罚没机动车辆转让
项目经济行业分类:
资产类别(实物):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类别: 自然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价格单位: 万元
转让方代码: 912********399111J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1.800000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5-03-07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http://www.****.com/index/qrtwo.htm?id=e6fba5a4f89211ef9a7b43f5a09b941e
转让说明事项: 1、此次处置报废车辆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产权单位与受托处置方(********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项目挂牌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第7个工作日为现场踏勘)。 3、参与竞价方应在竞价前,先交纳挂牌价格的100%竞价保证金,并同意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则有权参与竞价。最高出价者为最终受让方,并以其承诺的最高价为成交价。 4、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余价款(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纳施工保证金10万元(由委托方指定账户收取)后,在规定期限内由车辆产权单位与受让方完成此项资产交割。 5、如因受让方原因,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超过10个工作日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未付清余款,将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另外,车辆产权单位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挂牌转让。 6、受让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拆解费用、运输费用、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并支付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停车场地装卸、运输出库;整个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 8、施工要求:在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每台报废车辆需受让方出具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所有施工要求都作为退还施工保证金的必要条件。 9、文件递交、竞价时间及未尽事宜与沈交所联系(本项目不提供任何发票)。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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