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区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对本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公示如下:
一、公示事项
**区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方案
二、拟决策部门
拟决策部门:**市扎赉****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 张凝一 电 话:0470-****508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付国民 电 话:153****6040
邮 箱:****@qq.com
四、重大决策概况
满洲****公司近三年供热方面一直处于倒挂状态。我区现执行的非居民供热价格标准为5.05元/平方米﹒月(扎发改字〔2018〕89号)。由于企业长期成本倒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继续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影响管网维修扩建和供热质量,不利于地区供热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落实自治区及**市关****工作部署,促进供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企业运营逐步进入良性循环,因此启动本次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合理补偿供热成本,理顺供热价格。
此次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以适度调整、合理补偿为基础。非居民供热价格拟调整为5.48元/平方米﹒月,上调0.43元/平方米﹒月,采暖期为当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采暖**期(当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次年5月1日至5月10日)减半征收。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拟决策部门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拟决策部门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日期: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1日
公示发布日期: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