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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市**镇****委员会的嘉和名城8、9、10号楼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叁角整
工 期:1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马文斌
无效投标单位名称及原因:
1、 ******公司,原因: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未盖法人章
2、 ******公司,原因:投标报价与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公司,原因:投标报价与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东****公司,原因:投标报价与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从本工程公示期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招标人将不再受理。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