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协同半自动调试试验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本项目于2025年03月06日在********公司开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评标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锦业二路17号
项目名称:人机协同半自动调试试验台 壹套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2,530,0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参与投标的6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综合得分为97.41分,排序第一,****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的综合得分为93.85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综合得分为86.35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投标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要求中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即:“商务偏差表……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2)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17规定:“技术偏差表中投标规格对招标要求简单的复制粘贴均将导致投标被否决”,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投标规格为对招标要求简单的复制粘贴,投标被否决。
******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存在1条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8.2.4要求:“……驱动能力不小于:50mA”,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响应驱动能力不小于50mA。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陕****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存在1条重要技术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8.1.2.2.3要求:“对于数字模型中运行(135-180)kVA的平衡负载,使用工艺控制器应将三相POR平均有效值电压维持在(115±3)V范围内”,该投标人响应为:“……工艺控制器将三相POR平均有效值电压维持在(115±3.5)V范围内”,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标注‘*’的条款偏离,否决投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异议渠道:以书面的方式在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一次性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旷百、唐鸣宇
联系电话:010-****2612、198****3153、138****0150
邮箱:****@126.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