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标段名称 | 千信智造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76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578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0****3407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760.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第二名 | 弘元****公司 | ****772.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第三名 | ****公司 | ****020.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弘元****公司,“营业执照”、“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营业执照”、“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协鑫阳光25MW项目、安能7月项目单项合同、安能8月项目单项合同、安能1月下旬、****园区清洁替代光伏发电工程(二)、****园区清洁替代光伏发电工程(三)、陕安矿业华能**50MW 光伏+生态治理发电项目、**能辉 36MW 分布式项目、特变电工 2024 年第二批次集采(117MW 分布式)、安能 4 月上旬、安能 4 月下旬、大唐**罗敷 7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组件(84Wp)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弘元****公司 企业业绩:中能创低碳新能源科技****公司组件买卖合同、南****公司组件买卖合同、**舒****公司销售合同、****公司销售合同、中能建投**区牧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浙****公司2024年3月 组件采购合同、浙****公司2024年4月组件采购合同、浙****公司2024年12月组件采购合同、浙****公司2025年01月组件采购合同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业绩:**善泰新能****058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27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754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05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04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46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092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20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456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源****2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36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54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0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3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70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34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728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040W组件采购、**善泰新能****660W组件采购、ENVIA SOL ENERGIA组件****100W采购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光耀****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因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3款业绩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3 项“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新****公司投标文件中因委托代理人未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第4款委托代理人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2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的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委员会按照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5782)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3月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3月7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