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黑龙江北纬四十七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省级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依自然资发〔2025〕7号(1)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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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北纬四十七****公司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依自然资发〔2025〕7号(1)
日期:2025-03-07

依自然资发〔2025〕7号

****

关于收回**北纬四十七绿色有机食品

有限公司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北纬四十七****公司:

****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面积为167189.27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政府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无偿收回**北纬四十七****公司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

针对****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收回**北纬四十七****公司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依自然资呈〔2025〕5号)。

依据《****办公室关于同意****收回**北纬四十七****公司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167189.2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依政发〔2025〕1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无偿收回你单位位于**省齐齐****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单位将对以上处理决****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如你方在公示期内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公示期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我单位将直接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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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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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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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黑龙江北纬四十七绿色有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省级经济开发区食品产业园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依自然资发〔2025〕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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