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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公司**市**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淼 联系电话:0561-****295 邮箱:****@qq.com
附件:《******公司**市**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文本
******公司**市**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