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ERP信息系统银企直连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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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务、ERP信息系统银企直连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表时间:2025-03-07 00:00

项目名称

****智慧水务、ERP 信息系统银企直连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王路

联系方式:139****0038

最高限价

人民币:****850.00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0556-****1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6日

9时30分

计划交货、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

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地 址

**市**区**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投标价(元)

人民币:****6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段圣恩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高级)

314********060100591

技术负责人

李**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集团****服务中心项目软件系统(财务管理支撑系统)

②**海螺信息化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地 址

北****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投标价(元)

人民币:****888.00元

项目负责人

马欣欣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高级)

314********010102626

技术负责人

张 春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集团有限公司ERP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②东航采购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交货、安装、调试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地 址

**省**市浪潮路1036号

投标价(元)

人民币:****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福磊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高级)

201********03215

技术负责人

张国庆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①中交集团财务云应用软件系统-财务管理标段

②****集团业财一体化平台开发及服务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161。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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