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明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审批
浙江-杭州-建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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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

****退役地块位于**市****东工业区,地****救援大队,南至**江,西侧至空地,北至空地。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地块红线,****退役地块面积为21869.61m2,****于1999年成立,主要从事亚磷酸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肥料制造(2624)。厂址原为**江福利砖瓦厂,目前,地块内现状为空地。根据《**市洋溪街道洋溪单元详细规划(2021-2035)》,****用地性质将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B)、消防用地(U31)、道路用地(S1)和及公园绿地(G1)。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四届****委员会第10号)、《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江福利砖瓦厂和****,本次规划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消防用地(U31)、道路用地(S1)和及公园绿地(G1),根据《关于印发《**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附录一,商住混合用地视作居住用地,属于敏感用地,因此本地块属于甲类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项目概况

2024年3月,**百诺数智****公司(我公司)中标《****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项目,项目内容为对****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及时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业主单位、所属街道工作人员、****管理部门及地块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制定了采样监测工作计划,编制了《****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监测方案》(以下简称“详细调查方案”),于2024年3月30日通过专家函审。根据详细调查方案,我公司委托****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检测工作,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10日完成全部监测点位的采样和检测分析工作,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5日完成了补充采样及样品的检测分析,并分别出具了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根据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我单位编制了《****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通过报告的编制,主要判断该调查地块历史用途是否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对该地块未来利用、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本次详细调查第一次进场采样共布设64个土壤采样点位(包括1个对照点),共采集分析301个土壤样品(包括30个平行样);布设1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括1个背景点,其中5组为深浅井),浅井建井深度为6m,分别为W1、W2、W3、W4、W5、W6、W7、W8;深井建井深度12m,分别为W9、W10、W11、W12、W13,共采集送检1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2个平行样);补充采样土壤S40加深采样,采样深度为6.0-7.3m,送检2个土壤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布设7个地下水水井(W14-W20),建井深度为6m,采集送检8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共60项,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基本项45项,同时增测特征污染因子总铬、锌、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甲醛。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共83项,为土壤基本项目45项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25项常规指标,同时增测特征污染因子可萃取石油烃(C10-C40)、总铬、磷酸盐、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甲醛、总磷。

根据地块调查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土壤指标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和氟化物不满足相关标准。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氟化物检出结果超出**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指标色度、肉眼可见物、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氟化物、锰和砷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中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和氨氮属于水体非毒理性指标,氟化物、砷、锰为毒理性指标。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和氟化物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地下水中砷、锰、氟化物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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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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