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拟收****支队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 |
| |
| 为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文件规定,经管委同意,****人民政府依法收****支队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支队使用的河山森林消防救援站项目,位于撒牛沟西、景区**,面积10000平方米,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政府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如逾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异议或听证申请,****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市高新六路177号 联系电话:0633-****728 **** 2025年3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