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镇江市丹徒区高桥自来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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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新区金润大道999号芳满庭生态园L710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75000元/年,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自行监测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车辆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新区金润大道999号芳满庭生态园L710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14点30分(**时间)

地点:镇****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人:严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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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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