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铁鸡巷棚户区**村改造项目一期9#-13#楼部分外墙工程****改革局以清发改备案【2016】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
2.1 建设地点:**市
2.2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2755.61m,总建筑面积:106659.67m,其中住宅83858.43m,消控室237.76m,物业用房787.68 m地下室 21775.8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用房等**工程、道路绿化、电力、消防、照明、给排水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3 计划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实施内容为包括**市铁鸡巷棚户区**村改造项目一期9#-13#****商铺临街段外墙装饰工程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市铁鸡巷棚户区**村改造项目一期9#-13#楼部分外墙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展示中心****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4日09时45分,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场所名称:****,地址:****中心二楼,电话:187****1101
本次招标公告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地址:/,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中心二楼 | 地址:**省**市**市****处理厂内 |
| 551400 | 邮编:/ |
| 石工 | 联系人:/ |
| / | 电话:/ |
| 187****1101 | 手机号码:/ |
| /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农行**市支行 |
| 银行账号: | 232********008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