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交纳****中心指定账户。 3、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权利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中心相关规则执行。 4、股交中心在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中心指定账户,股交中心收到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且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后(交易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股交中心将价款转付转让方。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交易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7、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8、****中心不对标的进行质量和真假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记录工作,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质量、状况、真假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质量与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9、转让标的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受让方自行完成标的物搬运、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在实施搬运、清理过程中严格按转让方要求执行,必须自行搬运、清理,不得分包、转包。 11、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并确保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中心,纸****中心审核的电子档材料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