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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24MBOX175153 | 建设单位法人:李明 |
| 孙继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县呷尔镇绵九街47号 |
| **河**县乃渠至文家坪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67715,101.74475 纬度: 28.73012,28.5343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5 |
| 甘九生环发〔2024〕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11.84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3324MBOX1751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煤田一****公司 |
| 915********115303N | 验收监测单位:**煤田一****公司 |
| 915********115303N | 竣工时间:2024-1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121zpUn |
|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防洪堤共5段,总长1904m。其中,乃渠镇N1#段共533m,乃渠镇N2#段,共623m,乌拉溪镇W1#段,共187m,乌拉溪镇W2#段,共369m,烟袋镇Y1#段,共192m,河道疏浚400.00m。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工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配置及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有关要求及环保投资费用,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施工期项目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行业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设置警示牌,提高保护动植物**和生态环境的认识,严禁在工地以外砍伐树木。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将施工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禁止破坏施工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周边生活设施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并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结束及时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产噪设备布置和使用时段,选用低噪设备,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在施工区域布设临时隔声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行驶,禁止午休时间及夜间运输。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并周围挖设明沟防止水流冲刷,划定土石方工程位置、范围,严格限制机械数量和作业方式,禁止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和违规作业,施工过程中应禁止泥土及砂石入河。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施工期间,机械设备维护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置,所产生的废机油由修理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开挖土石方堆放于本项目设置的临时堆土场,表土、堤防开挖土石方及疏浚土石方应分区堆放,堆放点四周应设置围堰防止溢流,堆土占地范围地面采用彩条布铺垫,堆放期间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结束后对河堤、临时堆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内的构筑物进行拆除和清理。围堰的拆除渣料、沉淀池等建筑构筑物拆除后进行清理干净,应进行分类收集,****填埋场妥善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施工场地残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拌和废水、机械冲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及场区绿化、洒水降尘等,全部回用,严禁外排。机修系统废水采取修建小型隔油池等方法进行处理。围堰基坑排水经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工程回用水,严禁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经附近居民现有旱厕收集后作农肥使用,禁止外排入地表水。 (六)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组织制定、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施工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施工工地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涉及两侧敏感点路段设置围栏,封闭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要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清运多余土方,对堆存表土采取表面夯实处理或帆布遮盖,严禁露天放置,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施工作业配备洒水设备洒水抑尘,强化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降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河道疏浚块石场地设置围挡措施。为减轻淤泥恶臭污染物的影响,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建设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严禁施工人员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非法捕鱼,涉水工程例如围堰等施工期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加强对**河下游河段鱼类的保护工作,制定水生生物保护规程,使堤防、排涝涵管和河道数据人员在工作中能自觉保护珍稀特有鱼类,遵守相关的生态保护规定。严禁施工人员在**河流域内进行捕鱼或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及鱼类保护的活动。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过程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进行,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期间未受到环境保护相关的投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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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土石方回填、疏浚大块石回填;项目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围堰拆除固废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1 | 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和扰动,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迹地恢复;施工期应选择在枯水期,最大限度减小对鱼类及水生动植物的影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加强监管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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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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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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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生生态:对临时占地区域设置排水沟、沉沙池等;裸露土壤及时覆盖,裸露土壤及时覆盖,施工迹地及时拆除并恢复,采用当地物种进行生态恢复 水生生态:涉水工程施工期尽可能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时间避开3月-7月等鱼类繁殖季节,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禁止非法捕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期选择在枯水期,减小对鱼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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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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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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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