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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炉煤气精脱硫EPC总承包的特殊情形公示
|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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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高炉煤气精脱硫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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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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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本项目拟在**钢铁能源环保部煤气柜区域,1#煤气混合站西南侧毗连空地**1套处理量为3万Nm3/h的高炉煤气精脱硫装置,采用“预处理+低温水解转化+干法吸附”的全干法脱硫工艺,以满足**钢铁轧钢加热炉高炉煤气使用。待净化高炉煤气从1#煤气混合**高炉煤气总管上引出,经架空敷设的煤气管道至精脱硫装置,净化后的高炉煤气分别经架空敷设管道至1#、2#煤气混合站高炉煤气调节阀入口,每座混合站接入两路净化后的高炉煤气支管。并设置相应的电气、土建、电信、仪表等辅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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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采用: 不招标。 ****公司超低排项目,按国家对钢铁企业超低排要求,公司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到6月30日仅仅3个多月,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故需加快采购进度,以便于最大程度满足今年6月30日投产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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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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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推荐供应商 |
1.****; 2.****公司/**欣创****公司(联合体); 3.武钢中冶****公司/**利****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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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限 |
2025年03月09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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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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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周利186****2339 |
监督人及电话 |
董**138****7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