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包件2、包件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2025年机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包件2、包件3)。****集团****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包件名称 |
车辆数量 |
预算(元) |
备注 |
|
| 第2包 |
①工程车(江铃牌)、皮卡车(庆铃牌、五十铃)、轻型栏板货车(江铃牌)、专项作业车随车吊(徐工牌) ②通用工时 |
5台 |
69308 |
**地区 明细详见附表1 |
| 第3包 |
①重型普通货车(徐工牌)、轻型栏板货车(江铃牌)、工程车(江铃牌)、SUV(江铃牌) ②通用工时 |
4台 |
55309 |
**地区 明细详见附表1 |
| 合计 |
9台 |
124617 |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项目的经营资质;
3.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3.5.包件2、3,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汽车维修业绩;
3.6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9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72****宾馆1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
地址:**省兰****车辆段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76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017
电子邮件:****@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931-****168;071-26168
****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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