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密云水库上游塘坝消隐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密云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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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上游塘坝消隐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子镇、太师屯镇、冯家峪镇、**镇
公示时间:2025-03-10至2025-03-14
受理时间:2025-02-28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子镇、太师屯镇、冯家峪镇、**镇,主要包含东沟塘坝、**塘坝、蔡家峪塘坝、陡岭子塘坝、沙峪沟塘坝、井峪塘坝、**沟北沟塘坝共计7座塘坝的修复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环境:(1)陆生生态: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人员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项目建成后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方及时清运,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 植被恢复,以恢复至原有地貌等措施。(2)水生生态避开汛期施工;加强宣传与管理,树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优化工程设计,禁止随意将废弃物排入水体;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塘坝水体的破坏等措施。2、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来源于附近村镇村民,施工人员用餐全部采用外送盒饭的形式,产生的用餐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产生餐饮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租赁附近闲置民房,施工人员的洗漱、淋浴和如厕等均依托施工营地内现有设施;本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维修和冲洗,均依托****维修厂进行维修和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损耗,不外排。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废水不随意泼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产生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施工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查维修,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4、大气环境: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采取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及物料覆盖密目网、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施工车辆和机械定期保养维修、选择排放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5、声环境: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加强机械管理、禁止夜间施工等。6、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及****处理厂统一处理。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办公厅印发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环办 (2013) 103 号),我单位在向贵局提交有关环评文件前,已于2025年1月6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n/news/62.html)进行了****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上游塘坝消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公示,公示版本与报批版本内容一致,内容无删除,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所上传的报告表公开版本(pdf 格式)与****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无删改。公示至今未收到反对意见。
联系人:冯国磊
联系电话:139****7628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500
邮寄地址:**区新南路65号
传真电话:****839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水务局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7959W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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