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公司报来《关于请求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市**工业区的污水治理能力,缓解中小河流的纳污压力,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二、项目名称:**市**工业区污水排放综合治理项目(**大道-郁江段)。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址:****工业园。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包含管网工程及其土方工程,建设尾水排放管6500m,其中,DN600球墨铸铁压力管6100m(双管铺设,每条管3050m)、DN1200球墨铸铁管长度400m,调压井一座。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2518.45万元,其中**工程费:1954.20万元;工程其它费:189.96万元;基本预备费:343.06万元;建设期利息:31.2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业主自筹。
八、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要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九、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安全生产、环评等手续后,依法依规建设。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限期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