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入库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古北口镇、高岭镇、太师屯镇、**镇、**子镇、北庄镇、不老屯镇、冯家峪镇。
公示时间:2025-03-10至2025-03-14
受理时间:2025-02-28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潮河、**、**河、牤牛河、白**河等五条****上游入库河流。本次工程是在前期河道治理的基础上,根据河道的实际情况,主要解决护岸损毁、河道淤积及生态系统受损等问题。在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以水源保护为核心,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治理思路,通过实施防洪安全提升工程、河道连通性恢复工程、坑塘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保护水源地、改善生态环境、稳定并改善河道水质,维持郊野自然的天然生态河流景观的目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态环境:(1)陆生生态: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人员管理,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项目建成后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方及时清运,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 植被恢复,以恢复至原有地貌等措施。(2)水生生态避开汛期施工;加强宣传与管理,树立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优化工程设计,禁止随意将废弃物排入河道水体;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河道水体的破坏等措施。2、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来源于附近村镇村民,施工人员用餐全部采用外送盒饭的形式,产生的用餐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产生餐饮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租赁附近闲置民房,施工人员的洗漱、淋浴和如厕等均依托施工营地内现有设施;本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维修和冲洗,均依托****维修厂进行维修和冲洗,不产生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全部损耗,不外排。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废水不随意泼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避免产生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施工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查维修,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4、大气环境: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采取洒水抑尘、临时堆土及物料覆盖密目网、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施工车辆和机械定期保养维修、选择排放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5、声环境: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加强机械管理、禁止夜间施工等。6、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英起****公司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办公厅印发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我单位在向贵局提交有关环评文件前,已于2025年2月5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cn/news/65.html)进行了****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入库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本公示,公示版本与报批版本内容一致,内容无删除,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所上传的报告表公开版本(pdf格式)与****生态环境局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无删改。公示截图见下图。公示至今未收到反对意见。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38****4025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500
邮寄地址:**区新南路65号
传真电话:****8392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工作站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