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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批威颜食品年产5000吨龟苓膏粉、600吨米粉和腐竹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组织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根据《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和《**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2024﹞635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龟苓膏粉、600吨米粉和腐竹项目。
三、项目业主:****。
四、项目代码:****。
五、项目建设地址:****工业园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5000吨龟苓膏系列产品生产线1条,年产150吨干米粉生产线1条,年产150吨调制干米粉(螺蛳粉)生产线1条,年产100吨腐竹生产线3条。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0万元,****公司自筹。
八、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89.65吨标准煤(当量值)/2201.89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柴油、生物质燃料,其中:项目年外购电量126.26万千瓦时,折合155.17吨标准煤(当量值)/367.41吨标准煤(等价值);年消耗柴油11.95吨,折合17.42吨标准煤;年消耗生物质燃料3447.94吨,折合1817.06吨标准煤。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290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及时开展节能验收工作,****机关报备节能验收情况。
十、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十一、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