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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等要求,对**市职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7日)。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水利局进行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反映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司将进行答疑。
联系方式:(1****水利局:028-****0546
(2)建设单位:周睿/189****6206
(3)水保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王波/188****1806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院****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