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4010/****0307-00004 | 公开目录 | 环保信息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07 |
| 名 称 | ****关于下允河澜**下允村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关于下允河澜**下允村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水务局:
你局申请报批的《下允河澜**下允村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点起于**省**市澜**上允镇塞城子村(东经99°48′51.112″,北纬22°0650′.952″),终点于河尾村,中心坐标为(东经99°49′18.339″,北纬23°08′16.851″),治理长度为3.45km,主要建设堤防工程、排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等。(项目代码:****)。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所在区域现状满足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和《报告表》、本批复提出的各项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良生态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进行洒水降尘,防治扬尘污染,项目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为非生产性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为非生产性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三)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四)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妥善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利用,不可利用的按规范处置。不得向河道倾倒垃圾和非工程建设需要的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表土临时堆场的水土流失防治。施工时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临时用地植被复绿。采取合理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的影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检查及维护,避免事故排放废水废气等对环境造成影响。
(七)加强信息公开。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该《报告表》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确保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自主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进行网上公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请澜**生态****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批复文件自批复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超过5年项目未开工建设,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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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