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重发)
招租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出租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出租(重发)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县梅林街道大**。
3、项目规模:
| 标的 |
位置 |
经营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赁面积 |
单价(元/m2/月) |
招标底价(元/年) |
| 1 |
位于**县梅林街道金色华府32幢(云竹路17号、23号、27号) |
商业用途 |
五年 |
1299.18m2 |
16 |
249442 |
注:①以上的招租底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底价,自第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平方上浮5%。
②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三、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维护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或没有尽到维护责任,致使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或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2、承租人另需装饰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或者扩建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照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进行。承租人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扩建的费用以及扩建引起的任何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承租人添附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等添附物归承租人所有;已形成附合的承租人添附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等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补偿。
4、出租人应按时将出租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5、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但因占有、使用出租人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等获得的收益归出租人所有。
6、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次日返还出租房屋及相关设备。
7、承租人返还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出租人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租赁期间,使用出租房屋产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等所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中标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广场商务5号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且须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现金方式,开标时提交)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在出租人提醒后三天内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重新招租。标书代写
七、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壹万元,在承包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4 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址:**县****交易中心开标室826(**县****办事处内)。标书代写
九、合同签订时间:如中标者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租。
十、联系方式:
出租人:**县梅林****经济**社
办公地址:**县梅林街道大路**
联系人:吴叶虎 联系电话:138****9977
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商务5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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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3/10 1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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