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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县土**镇战生村。
建设内容:租赁厂区现有闲置建筑,**成品库、原料库、办公用房、热风炉房一座及日处理能力为200t/d的烘干塔一座,并在热风炉房内设置一台5t/h的生物质热风炉为烘干塔提供热源,建设晾晒场一个。
竣工日期:2025年1月。调试时间:2025年2月。公示日期:2025年3月10日—2025年4月8日
我单位承诺对上述公开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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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姜德龙
联系方式:137****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