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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2025年**区惠残项目三方审查 | 100,000.00元 | 1(项目) | 100,000.00元 |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网站(https://www.****.com/)进行网上报价。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PDF)格式一份。上传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由采购人按采购内容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若采购人抽查情况与供应商调查结果不相符,每发现一例,采购人有权按单项内容合同金额的10%进行处罚,以此累加。若每单项项目不符事例达到该单项调查总量的5%,采购人有权不结算该单项经费。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比选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其他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在采购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票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金额的50%。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结束通过验收、提供正规票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票据,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相关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