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官盛新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四期 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官盛雅苑)门牌制作单位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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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盛新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四期

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官盛雅苑)门牌制作单位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官盛新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四期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官盛雅苑)门牌制作单位采购。

二、项目情况

项目选址在官盛新区GS01—22地块(原审批地块编号****,该地块面积约100亩),本次建设用地约55亩。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约114568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78429平方米,商业约3113平方米。

经民政部门审核后,预估该项目需制作小区大门牌2个、楼栋牌7个、单元牌10个、楼层牌170个、户牌866个、商业牌30个,具体以实际为准。门牌制作费用最高限价1.5万元,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在满足资质的条件下,将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选择编制单位。

三、采购单位:****。

四、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民用门牌制作及安装验收等工作。

五、项目采购限价: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临港经开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采购最高限价15000.00元(壹拾万元整)。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的50%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4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询价邀请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guang-an.****.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询价采购方式

1.询价采购时间:2025年3月14日16:00。

2.采购地点:****608会议室。

3.询价采购时间前各参与报价的单位自行到采购地点签到,各参与单位封闭提交第八条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一次性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必须机打且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提交材料胶装成册现场开标。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宣读合格单位的报价,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公司符合条件,进行面对面磋商。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新科路2段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6—****515。

备注:1.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一次性报价表

日期:2025年3月14日

项目名称

数量

报价(含不可竞争因素费用等)

备注

大门牌




楼栋牌




单元牌




楼层牌




户牌




商业牌




注:报价应是包括项目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安全生产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售后服务和与项目有关的供应商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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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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