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03-10
华电华隆(******公司:
《关于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实施的请示》(华电华隆光伏[2024]27号)收悉。根据原国土**部《划拨用地目录》(国土**部令第9号),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区月牙湖乡244国道以东,用地面积9370平方米(约合14.06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华电华隆(******公司,用于****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划拨使用权年限为25年。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由华电华隆(******公司****政府缴纳土地划拨成本费173万元。
三、请你公司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件公开发布)